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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雲林縣鄉鎮縣轄市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2條及第11條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6/5/26
發文日期:2016/5/26
發文字號:府人力二字第1053105460A號
主旨:預告修正雲林縣鄉鎮縣轄市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2條及第11條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
二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三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(不得少於7日)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人事處
(二)地址:雲林縣 64001 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
(三)電話:05-5523077
(四)傳真:05-5340545
(五)電子郵件:ylhg24113@mail.yunlin.gov.tw
附件:
  • 修正草案對照表
  • 草案全文
  • 修正草案總說明